一审生效判决申请再审的法院
法律主观:
民事判决书都是有其生效时间的,到了生效时间,当事人才能申请执行。
一、一审民事判决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进行裁判文书送达的话,其在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话,应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自登公告之日起第二天起算,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
当一审裁判文书过了上诉期后第二天即是一审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审裁判文书上诉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话,还需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而一审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也需随之顺延。
二、二审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如何?
二审判决书一经收到,也就是生效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要看义务履行方是什么时候收到的二审判决书。
如果二审是维持原判的话,那就是看一审的判决,如果是给付金钱的,通常是写着在判决生效xx日内,支付多少钱,这个是自动履行期。只有过了这个期限,而义务履行方不履行义务的,才能申请执行。
如果是二审改判的话,则根据二审判决书确定,过了义务履行方的自动履行期才能申请执行。
三、确定二审判决生效日的意义怎样?
1.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直接影响到申请强制执行二年期的起算点。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何计算呢?起算点尤为重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起算点有三种:第一,二审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二,二审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三,二审判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其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二审判决书何时生效对于确定申请执行期间意义重大。
2.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行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四种情形,分别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