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防控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

(一)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

1、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除举行法制教育、学习、培训外,可通过组织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建立“法制干部定期听审”制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培养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防范风险与化解危机的能力。

2、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征管业务知识培训。

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现行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软件操作系统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掌握足够的岗位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能力;同时应强化对执法过错追究及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相关处理规定的学习,使干部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有明确而深刻的认识。

3、加强纳税服务技能培训和心理引导。

对窗口工作人员,应侧重纳税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加强有效地心理引导,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理解与和谐的氛围中化解执法风险。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1、明确备案资料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备案工作中的责任,加强后续监管,完善电子台账。

进一步规范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办法,对税务机关在受理中的责任给予明确,增加企业法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的声明材料,规避干部的执法风险。同时,应建立电子备案台账,对每一个备案资料进行逐项记录,以确保责任的承担。

2、完善一体化征收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对窗口进行合理设置,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从而在严格落实各项政策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化解征纳矛盾,实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化解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约束

1、建立政策问题反馈制度,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规范问题反馈方式,积极探索对个案的解决建立示范机制,并为以后政策的修订、完善提供着眼点,逐步将个案融入到***性中去,使之逐步规范化。

2、完善税政管理体制,发挥税政职能作用。

建立税政科室联席会制度、税政与稽查、管理、服务工作的沟通衔接制度以及税政评估制度,在税政管理与服务、征管、稽查、评估工作间建立起完整的沟通反馈机制,不断完善税政管理体制。

3、建立举报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举报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可以通过不定期例会的形式进行,在有关部门对疑难案件无法答复或答复冲突的情况下,由举报中心提请局领导召开集体研究会议,通过讨论形成案件处理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承办部门落实举报案件,同时也降低执法风险。

4、建立事前预警沟通机制,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产生案源的部门应建立与法制、税务分局、稽查局、业务科室等相关部门的事前风险预警沟通机制。法制部门可以通过事先了解各单位出现的涉税争议问题,主动进行事前法制监督和事中法律救助,对存在行政复议、诉讼风险的事件注意搜集证据,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