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直接驯化野猪进行家养?
(1)野生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尽管目前野猪的泛滥给一些地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对野猪的捕杀还只是林业部门有计划地进行,个人捕杀野猪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不得擅自捕杀。
(2)野生野猪性情凶猛,不易驯化。目前,人类还无法模拟野猪在野外的生存环境给予良好的饲养,成活率很低;饲养野生野猪所需场地较大,增加了饲养成本,经济上划不来;如果把野生野猪饲养在较小的圈舍里,又很难成活,客观条件不具备。
(3)野生野猪属于季节性发情的动物,一般只在春季发情,人工饲养发情不明显,时常漏配,往往终年不产仔。即便发情、配种,产仔率也很低,初产3~4头,经产4~6头。人工饲养的野生野猪仔猪哺育力低,如果受到外界干扰和惊吓,母猪会把仔猪全部吃掉,难哺育,成活率低。
(4)野生野猪生长速度慢,一年只能长到25~30千克,纯种野猪需要两年的生长期,才能进入成年进行繁殖。人工饲养饲料报酬很低,料肉比在6∶1,无经济效益。
(5)野生野猪肉肉丝粗糙,有浓厚的土腥味,如果不采用特殊的烹调方法,不适于人们直接食用。而且,野生野猪出肉率非常低。夏、秋季食物丰盛季节在65%左右;冬、春两季食物缺乏时,出肉率仅仅在55%左右。
因此,野生野猪不适于人们直接驯化饲养,只是为了育种和科研需要进行驯化饲养。如果直接用于生产,无任何饲养价值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