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法律的关系
法律主观:
一、民法与民法典的区别与联系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民法的范围要比民法典大。
二、民法典与民法的关系是什么
包含与被包含是《民法典》与民法的关系,二者的区别主要如下:
(一)《民法典》颁布之前早已有民法规范。
《民法典》最后一条即第一千二百六十条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 》《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总则 》同时废止。”这明确告诉我们,这些都是此前已有的民事法律文件,甚至都可以视为民法系统里面的“小法典”。《民法典》将它们包含的民法规范或原封不动或加以修改后整合进来。
(二)民法与《民法典》的第二个区别是《民法典》之外还有民法规范
《民法典》和《民法典》外民事规范加起来才是民法的全部。民法被定义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要知道《民法典》之前已有民法规范存在,还应当知道,在《民法典》之外,仍然有民事法律规范存在,同样违犯不得。按照《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并获准后可以作出法律解释。很多行政法规包含有民事法规或者对民事司法产生直接影响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篇幅甚至超过法律正文。党和国家政策里面也有民法法律的基础性规范,对民法的理解与遵行、适用具有决定性的地位。《民法典》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源头和依据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农村土地政策。
三、民法与民法典的区别
民法典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成文法,是用以规范民事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典,而民法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所有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范围包括了民法典在内,民法典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