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关系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除了像男友言语教唆女友自杀可能构成犯罪这些情况外,一般不用付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虽然双方不合,导致女方情绪低落,但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道生命的宝贵和自杀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女方在情感出现纠纷后,不能理智面对,从而选择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造成死亡的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
恋人在恋爱期间有相互选择保持或终止恋爱关系的权利,任一方欲终止与另一方的恋爱关系,是男女交往中的一种正常行为,并不违反道德。男方在无法预知女方自杀的情况下,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故男方与女方自杀身亡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况且男方对女方的死亡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也未实施侵权行为,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恋爱中的一方因失恋自杀,另一方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这一问题,法院给出规定: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一方提出结束恋爱关系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因此而自杀造成伤亡的,后果应由其本人负责。但提出结束恋爱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自杀伤亡后果有过错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提出结束恋爱关系的一方虽然对对方自杀伤亡后果没有过错,但结束恋爱关系毕竟是对方自杀伤亡的诱因,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审判,令其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以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者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