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个人做假账违法吗

单位给个人做假账违法。

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的,也要追究财政行政责任。

单位给个人做假账追究以下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1、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单位给个人做假账,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举报:

1、向单位领导反映:可以向单位领导反映此事,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如果领导对此事不予理睬或者采取不当的态度,可以考虑向更高级别的领导反映;

2、向相关部门举报:可以向税务机关、工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举报此事,并提供相关证据,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向媒体曝光:可以向媒体曝光此事,让更多人知道此事,并促使有关部门采取行动。

综上所述,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举报,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确保举报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另外,举报人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