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的民事再审立案吗

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的民事再审立案吗

可以。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再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直接抗诉,从某层面来说,也是对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立案的一种监督。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院为什么可以监督法院 司法公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对其他国家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职权,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对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的职权,人民检察院还负责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工作,因此,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的监督,保障和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审判;通过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对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通过对贪污、贿赂等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和起诉,维护廉政建设;通过对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的监督,保证法院判决的正确执行,等等。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这些职责的过程,就是保障和实现司法公正的过程。公正的司法可以及时有效的化解纠纷,排遣社会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司法不公甚至于司法腐败不仅不能维护社会稳定,而且会造成矛盾激化,影响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权的信任和支援,后果非常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保障司法公正也必须从各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措施。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出发,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正廉洁的检察官队伍无疑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因此,检察官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要以法律手段来规范检察官的选任、管理、奖惩等活动,提高检察官素质,加强对检察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要保障司法公正。

监督法院的部门是政法委还是检察院呢!哪个更有权威?

监督法院的部门既不是是政法委也不还是检察院,而是各级人大法工委(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负责同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 内务司法部门的联络;检查督促对口部门认真实施法律、法规及上级和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提出执法检查方案,总结执法检查的经验,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为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提供情况和依据;参与调查研究活动,为常委会决策提供资料,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促办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任务。

检察院提出再审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呵呵,不会的,法律依据: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注意措辞是应当。

您好,您的问题黄乔稳律师回答如下:

检察院抗诉法院必须立案

公民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么

公民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是否立案监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再审法院裁定不立案申请检察院建议

1、如果法院裁定不予再审立案,就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建议再审的物件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物件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对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回复不予立案,当事人能申诉吗

可以申诉。如果对同一事物同样理由事实清楚已经判决,经过程式认定的不予支援 但有新证明表明其他事由影响判决效果,法院应当再审 重新组织合议庭,审查 判决

检察院民事监督档案如何查阅?

检察院的档案资料一般是不能被人随便查阅的,除非你是办理相关案件的律师

法院对民事案乱判可以找检察院吗

如果是一审案件,您可以提出上诉。 如果是终审案件,您可以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