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经济刑事律师介绍

通过婚姻介绍所相亲,在相亲的当天发生关系,明明是双方自愿,但是事后女主却反咬男主一口,指认男主强迫自己发生关系。

一、男主小邸与小王相亲

河北唐山滦南县的小邸在老家通过婚姻介绍所与小王相亲,相亲的当天婚姻介绍所王某也一同跟随,三人吃完饭后,王某提议让两个当事人出去溜达溜达,彼此了解一下。

当天晚上8点,小邸和小王开车车在河边聊天,相互了解彼此的状况,期间一直非常的愉快,两人顺利成章的在车里缠绵起来,发生关系。

天色越来越晚了,小王非常绅士的把小王送回了婚姻介绍所,并且为了感谢婚姻介绍所老板给自己介绍了这么一个合适的好女人,特意转了500元,表示自己的感激之心。

二、小邸深陷泥坑

小邸高高兴兴回家,准备收拾睡觉,却没想到婚姻介绍所王某让他到婚姻介绍所一趟,不知为何事的小邸急忙赶过去询问何事。没想到却是相亲的小王在等待自己,指控自己非礼她,婚姻介绍所里的王某装模作样的说赔偿小王3万元,要不然就报警处理。

小邸认为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自己没有强迫和强求,不作赔偿。但是拗不过王某和小王的威胁和恐吓,只得转了几千块钱。

本想着事情也就结束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竟然被刑事拘留,还被扣上了强奸罪的罪名。小邸不服,他的代理律师也认为此事有蹊跷,车子内没有任何损坏,更没有争斗的迹象,小王也没有任何伤害,小王更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而是选择和王某敲诈勒索并报警。

试问小王的意图到底是什么呢?小王与王某是什么关系呢?时候王某还给小王发送52.00元的红包又是几个意思呢?此案件疑点颇多,婚姻介绍所也在小邸判强奸罪后关门大吉了。

最后:相亲需谨慎,不要有了感觉就忘乎所以了,要经过多方了解之后,人到底靠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