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是否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参照《中华人民***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由于电子签名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因采取的技术方案不同,其可靠性、正确性、稳定性可能会有较大的不同,因此导致了其法律效力也不应在同一水平上。而“功能等同原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其基本模式有三个:

第一,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电子签名才具有与传统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不同模式和特性的电子签名以其稳定性、可靠性、正确性为标准对应不同的法律效力;

第三,达到相应要求的电子签名即可具备与传统签名等同的法律效力,而不管具体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什么。以此作为判断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减少了电子技术的多样性对电子签名效力造成的不稳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