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的与 法学博士的区别
法学博士
在美国,有些学校,大约是170多所法学院中的20多所,提供法学博士学位课程。法学博士学位类似于其它学科的博士学位,是属于研究型的学位。在美国,法学博士学位有很大一部分是授予在美国学校进修的外国法学院的教师。在美国法学院作一名教授,一般不需要有这样的法学博士学位。在美国法学院作教授,一般只要有法律博士学位就可以了。如果一个律师/教授获得了法律学科的哲学博士学位或一种法学博士学位,那么他的名字前面一般加上博士(Dr.)标记。
美国法学院教授的社会地位很高收入也不少,所以想得到一个法学院的教授职位,竞争是相当大的。要想得到法学院的教授职位,主要是有不少在法学评论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然后要有著名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学位,有在著名律师事务所或者在各级法院作法官助理的经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