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心不老,湖南一70老汉嫖娼被抓,警方是怎么处理的?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对于黄赌毒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都严抓严打,因为这样的行为既影响了社会的繁荣稳定,也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威胁,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收入依然会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据相关媒体消息报道了解,湖南警方最近捣毁了一个卖淫团伙,一名52岁大妈从事卖淫活动,与70岁嫖客一块被抓,在面对警方的审问时这位大妈自称:生活所迫。
案件详情据了解,自从国家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的专项整治活动后,湖南地区也一直在自己响应国家号召,在当地成立了多个扫黄小组对所辖管区内的各大娱乐场所进行排查和抽查,有效地打击了当地的这些犯罪团伙和不法行为。
自从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后,当地民警接到了不少举报电话,有群众举报说在自己家附近的一个旅社内发现有人正在从事卖淫嫖娼的活动,当地民警在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调查。
在经过几天的蹲守和调查之后发现这个旅馆进出的都是一些老年人,所以民警一开始以为这只是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并没有往卖淫嫖娼的方向去考虑。
但等民警进入这个旅社之后才发现这里确实是一个卖淫嫖娼的窝点,只不过进行交易的都是一些中老年人,并且在当场抓捕了一对正在进行交易的卖淫嫖娼成员,这两位成员分别是一位52岁的大妈和一位70多岁的嫖客。
湖南一70老汉嫖娼被抓,警方是怎么处理的?民警在审问之后得知这名大妈已经从事这一行业很长时间,因为年龄特别大,再加上没有什么技术和能力,只能通过这样的途径去获取收入,还自称都是生活所迫。而70岁的老大爷一个人长期生活,虽然如今已经70岁,但因为依然有需求的原因就出来花钱嫖娼,在被警方抓捕归案后警方已经对他进行拘留并通知了其子女。
无论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必将会受到法律严惩,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态去从事这样的工作,以免等到后悔的时候已经后悔莫及。
卖淫嫖娼会受到什么处罚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