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大致分为六种。

第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

第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

第三,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临时建筑等等可搬迁与不可搬迁的都应补偿。

第四,搬迁费用。搬迁实际需要的人力物力的补偿费用。

第五,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第六,无形资产的损失。企业长期经营会有一定的知名度,这个知名度就会产生效益,这就是所谓的无形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