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盘与交付楼盘不一致谁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从该法条可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对购房者是否购房或者确定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合同中没有载明,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如果购房者验房后发现与宣传资料差别很大,可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沙盘模型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其明确规定,但一般司法实践中都会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购房者可以此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沙盘图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1、比例尺寸和楼间距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使用沙盘模型时必须注明“模型”字样,所以沙盘模型仅供参考。而实际中开放商为了让视野能看起来比较开阔,一般都会把沙盘的比例和楼间距刻意调宽调大。

2、不明建筑物

沙盘中常会看到一些透明小方块或者横梁、飘带等不明建筑物,这些物品有可能是小区的公***设施,或者是待建建筑物,极有可能会给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可能会遮挡视线、光线等。

3、绿化与交通

开发商为了营造出绿化率很高的假象,往往会刻意安排沙盘上的绿化与道路建设。有的还会刻意把道路的比例调宽,因为这样刻意让人觉得空地多一些,绿化率也高一些。小区内的交通一般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购房者需问清小区在交通上有何规划。

4、公***设施的位置

沙盘上可能显示的公***配套设施距离比较近,让购房者有种配套方便的感觉,但开发商在沙盘中可能会将小区周边的公***用地或其他楼盘纳入沙盘中。同时,开发商为了让沙盘看起来更加完美,往往隐去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诸如电房、地下车库、垃圾站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