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行政管理法规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所谓军事行政管理法,是指由国家机关和军事机关制定认可的,规定国家和军队进行军事行政管理、调整军事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军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和形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关军事行政机关组织和活动原则、方式方面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包括军事行政机关的组织、法律地位、基本任务、职责权限、活动原则、工作方式、基本方法以及军事行政机关设置、变更和撤销的程序等。
(二)有关军队和军人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包括:(1)关于军队的日常管理、如军事工作管理、政治工作管理、后勤工作管理、内务管理、保密管用、纪律管理、队列管理等。(2)关于军入管理教育和奖惩。(3)关于武器装备的使用与保管、军需物资的管理和供给、军事征用原则、军费供应要求等。(4)关于军事行政诉讼的原则、范围、审理军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机关以及案件的裁决与执行等。
(三)有关军事行政管理活动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包括军事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在军事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军事行政管理法作为国家行政法体系的一个分支部门,其表现形式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而作为军队内部管理依据的军事行政管理法,其形式主要是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