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个关于刑事法律问题(假设的案件)
按中国刑法,c故意杀人罪 既遂 斩立决,a的情形分析起来比较复杂但也比较有趣,从主观上讲a是追求b死亡的效果的,也就是说a有杀b的故意,那么客观上a是否存在杀b的行为呢?因为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无行为则无罪,所以a只有在存在杀b的行为的情形下,才应定故意杀人罪。首先,导致b死亡的汽水是c投的毒,a虽没有投毒但a知道汽水有毒;其次,a在拿到了有毒汽水之后负有阻止该有毒汽水继续危害特定或不特定人的法定义务;第三,a明知汽水有毒仍交给b喝,综合这三点,a存在杀b的行为。故认定a故意杀人罪 既遂 斩立决
ps:再高明的智商不用在正道上都没用,别以为借刀杀人就没责任
针对你补充提问回答:若无证据表明a知道汽水有毒,那b就杯具了,a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