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账会计离职后举报偷税
内账会计离职后举报偷税的后果如下:
一、内账会计离职后揭露公司偷税行为,若为首次且对查处起重要作用,可视为有功,不受处罚。
二、会计若未揭露而由他人或税务机关发现,会计可能与公司负责人***同承担法律责任。
三、法人代表作为主要责任人,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
四、公司若能及时补缴税款及罚金,个人责任可能免除。
五、若公司无力补缴或税款无法追回,税务机关可能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内账会计的职责与作用:
1、负责公司内部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监督和管理日常的会计事务,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
3、参与内部财务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4、协助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风险;
5、处理税务申报和优化税务筹划,合法降低税负。
综上所述,内账会计离职后揭露公司偷税行为可能免受处罚,但若未主动揭露且被查出,会计可能需与公司负责人***担法律责任;法人代表作为主要责任人风险更大,公司若能补缴税款或罚金可减轻个人责任,否则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第十条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