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什么档案

法律主观:

人事档案一般在用人单位,毕业后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学校将人事档案转交给用人单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