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道路犯法吗
违法。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和国公路法》也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路政管理规定》第3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情节较轻没有造成重大意外事故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
扩展资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3月7日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布。本《条例》***分总则、公路线路、公路通行、公路养护、法律责任、附则6章77条,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施行后,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