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撕了封条要怎么处罚

私自撕了封条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撕封条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擅自拆除封条是违法行为,私自揭封条,属于妨碍执法,触犯了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条例,可能会被提起公诉,甚至引为相关判决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严重点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贴封条其实就是法律上的“查封”行为,属于“民事执行”,包括如下意义:

1、由国家机关执行,在我国,法院是法定的民事执行机关;

2、包括查封在内的民事执行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内容付诸实施,从而实现债权人的权利;

3、查封等民事执行需要由债权人的申请;

4、查封等民事执行是执行机关使用公权力的强制行为;

5、查封等民事执行是实现已确定的私权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