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挂名法人代表有风险吗?
挂名法人代表有约定协议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
挂名法人,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法人。法人代表一般代表法人,需要承受公司的责任,但有协议免责的法人代表可以免除相关责任。
挂名法人代表是合法的,但是有以下潜在的法律风险:
1、挂名法人代表可能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2、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其本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人代表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在刑事责任上,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4、在人身自由上,当公司面临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单、限制贷款、消费等。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