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学研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
环境保护法学研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次生或者第二类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法学,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部门法为其主要研究对象,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性科学,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它也是我国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一个法律分支学科。
环境保护法学是系统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涵盖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的主要内容,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
环境保护法学是一门在理论上具有综合性和探索性的课程。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既要具备充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它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和对人类行为的不断反思,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正在悄然地发生改变。我国也开始逐渐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指标体系,“绿色GDP”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的一门新兴边缘性学科,也是法学的二级学科。它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
环境保护法学的学习意义:
环境保护法学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了解、掌握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与资源,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本学科学习的总的指导思想。
通过学习环境保护法学,可以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法以及国际环境法规范;了解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法规范维护合法环境权益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