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哪个阶段可以看到卷宗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的关于本案的案卷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