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国家对房屋供暖的法律法规
都是由地方推行的相应规定,例如《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
例如在河南省屋内14至18度(不包括18度),会按日减半收取热费,14度以下(不包括14充)则按日全免。
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第二十八条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 对优抚对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实行热费补贴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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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力纠纷诉讼中,不论是供热企业还是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举证是关键。
法官建议,热力公司应将投诉电话设置成自动录音,用户也一样可以留下录音证据;当用户发现暖气不热要投诉时,最好先向物业反映,由物业通知热力公司,物业公司就可以作为证人;用户在投诉测温时,可以让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比如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但不能随意找个邻居作证。
用户在投诉热力公司时,还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这样就能拿到热力公司签字的回执单,这也是法院所认可的证据,而这条也同样适用于热力公司;如果确定要发生诉讼,用户在暖气不热时,也可以请公证处前来公证。如果用户自己拍照取证,最好像曾先生一样,在有年月日和时间的电视新闻画面旁边拍照取证,法庭会综合考量这些证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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