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成立财务结算中心

财务结算中心主要是为资金集中管理、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而成立的。

比如A公司有5家子公司。其中有的资金富余放在银行,有的资金短缺向银行贷款。众所周知,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有很大的利差。从A公司整体来看,等于是浪费了这部分富余资金,提高了公司的财务费用。

因此,如果A公司将子公司的富余资金都集中到结算中心,然后资金短缺的单位可以通过结算中心划拨需要的款项,这样就减少了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

不过,财务结算中心模式在实务中已经渐渐被摒弃了,因为严格说来它并不合法。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母公司没有权利将其资金划转至结算中心,再无偿划转给其他子公司。

在实务中被普遍采用的是财务公司模式。因为财务公司是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属于独立法人,向集团内企业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都按照市场原则支付利息和收取利息。不仅合法,而且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