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庭审现场:穿防护服、戴手铐,此案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
劳荣枝此案涉及了杀人的法律问题,一审其实已经判死刑了,只不过这个女魔头不服,提出上诉,所以才有的二审。
劳荣枝和法子英合伙引诱杀害了7个人。
这7个人都已经死了,法子英也早已被执行死刑,法子英没有交代和劳荣枝合伙杀人的证词,只有劳荣枝引诱的证据,劳荣枝也不承认他和法子英合伙杀人。被劳荣枝引诱的只有一个人还活着,是因为法子英没有来得及杀害他警察就已赶到救下了这个人,活捉了法子英。这个活着的刚好能证明劳荣枝只是引诱,没有和法子英合伙企图杀害他。引诱是一种判决(不至于判死刑),合伙杀人是另一种判决(判死刑),这就是劳荣枝案还能上诉二审的原因。
看完劳荣枝在法庭上的反应,这女的一直以受害者自居,以自己受到法英子胁迫为由,还称自己不屑拿走他人财物,不知道被害者身亡等等,简直是厚颜无耻。
那几个受害者除了那个可怜无辜的?小木匠?,都是劳荣枝认识的人,如果没有劳荣枝,那些人都不会受到伤害。她在钓别人上钩的时候,冷血无情,还在法庭上装圣母,真是恬不知耻。
劳荣枝快二审结束了,还是那句我们很难做到像国外那样疑罪从无,毕竟不是一个法律体系,如果是国外劳可能早放了,更不可能判死刑,但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欧美体系并不一样。
说真的如果有证据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如果没有证据不能因为舆论的压力而左右法律。毕竟法律是讲解证据的,西方的法律是宁愿放走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就是说证据最重要。当然这次二审应该很难改判,毕竟舆论的力量太大。
以上就是我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