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责任
主体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三方面责任。
1、行政责任
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2、民事责任
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包括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是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的必须履行其民事义务的行为要求,具有国家强制性。在中国,公民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介于犯罪和刑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的功能就在于对犯罪和刑罚的关系起调节作用。具体而言,刑事责任的这种调节功能表现为:犯罪的实施与否决定刑事责任的存在与否,犯罪所反映出的严重程度决定着刑事责任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