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行政行为与法律冲突
二、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举例说明之。(5分)
答: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其本身是一个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概念,行政诉讼法提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后,理论上就更多地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对行政行为的基本分类。
从动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从静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1]
目前有关行政机关制定抽象性规则的主要法律法规是,2000年发布的《立法法》,2001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三、“行政管理就是收费”-你以为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理由是什么?(200字)(15分)
答:错误。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行政管理手段: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凭借政权的威力,通过发布命令、指示等形式干预经济生活的经济政策手段。具体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纪律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
收费是行政管理行政手段具体手段之一
四、行政管理的准备工作有哪些,以实例说明之。(5分)
答:1、负责安排正/副总裁工作日程、计划及出差行程,并准备相关事项;
2、负责上传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呈报文件;下达公司以及正/副总裁审批、签批、签发的文件并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进;
3、组织安排总裁办公会议和公司各种例会并做好秘书工作;
4、负责公司印鉴和用印管理;
5、负责公司日常运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向相关领导汇报;
6、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公***关系和公司发言人工作,以保证公司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对外形象;
7、负责公司网站的建设以及组稿、编辑、维护等工作;
8、负责制订、报批、确认公司文件以及除财务部门外文件的打印、复印管理;
9、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拟订、审核、发布、贯彻、实施、监督;
10、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11、负责公司物业和办公设施设备管理(网络系统);
12、管理公司文件档案(人事档案除外),并对其安全、保密性负责;
13、负责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级会议纪要、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
14、负责公司办公行为及礼仪的规范管理;
15、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6、负责公司各种证照的审检和各种报刊杂志的订阅;
五、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5分)
答: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六、行政程序的作用?(5分)
答:1)促进行政民主;
2)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行为的效率取决于——行政方式的适当选择、环节的合理安排、过程的科学组合,以保证行政机关活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3)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大都与制度不完备、程序不健全有关;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序法,不给失职与滥用职权留有余地,从而起到确保行政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正常运行的作用。
4)监督与控制行政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A:行政程序法使行政程序成为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B:行政程序法是杜绝失职和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5)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如果在行政管理发生冲突,作为被管理者,你会如何处理。(10分)
答:缓解冲突的方法
(1)审慎地选择要处理的冲突问题。
(2)评估冲突当事人。
(3)分析冲突原因和根源。
分为三类:
一是沟通差异。沟通不良容易造成双方的误解,从而引发冲突。人们往往倾向于认为冲突大多数是由于缺乏沟通造成的。
角色要求、决策目标、绩效标准和资源分配等不同而产生的立场和观点的差异。
人格差异。其结果使得有些人表现出尖刻、隔离、不可信任、不易合作,导致冲突。
(4)采取切实有效的策略解决冲突的策略:
①回避、冷处理。
②强制、支配。也就是以牺牲一方为代价而满足另一方的需要。
③迁就、忍让。
④折中、妥协。
⑤合作、协同。
八、分析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50分)
1)主体上的区别?
主体上区别: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签订的,因此,当事人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没有行政主体的参加,不能称为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必须有行政机关参加,但并不意味着凡有行政机关的合同都是行政合同。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签订的合同,如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办公设备合同,该合同是民事合同;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合同才是行政合同。
2)目的上的不同?
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民事合同是为了实现双方的经济利益。
3)主体权利上的不同?
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与民事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是为了自身利益不同,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维护公***利益。因此,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民事合同主体不享有的行政优益权。具体体现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民事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享有此等权利。
4)主体义务上的不同?
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如果自愿同行政主体缔结合同就意味着相对人要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普通民事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一方无需接受另一方的管理、监督。
5)适用法律上的不同?
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行政合同发生争议,除行政合同的内容部分受民商法调整外,总体上是受行政法调整的,根据行政法的相关原则,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履行民事合同发生纠纷,根据民商法律法规解决双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