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播放劣迹艺人参与的节目,劣迹艺人的标准是什么?

所谓劣迹艺人是指道德败坏,存在人生污点,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的一类艺人。比如:赌博、吸毒、代孕、出轨、嫖娼等不良行为。

广电总局2014年9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 。2018年1月,广电总局发布了最严的禁令,明确规定节目中纹身艺人、嘻哈艺人、亚文化(非主流文化)、丧文化(颓废文化)不得请用。

现在是流量时代,很多人为了博得眼球,费尽千辛万苦想成为流量达人。一旦成为明星或网红之后他们就可以以很迅速的方式赚取利益,但这些所谓的?名人?,他们随着知名度的提升,他们的私生活也将完全暴露于公众视野,所以艺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给社会带来影响,只有正面、积极的,起好带头作用的行为才能给社会做一个良好示范。艺人享受着将公众关注度转化为较高酬劳的优势,他的一举一动也对社会产生示范效应,那么, 也就理应承担比普通人更严苛的道德标准审视。如果这些艺人不好好提升自身休养,一味包装自己,言行不一,有劣迹行为,就会给社会带来很大不好的冲击,其代价除了法律制裁、道德谴责外,也应包括职业发展受限,甚至被永远限制出镜的机会。?

此前对劣迹艺人的处置,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导致执行时缺乏力度,且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所以,艺人的身名狼藉也并未在实质上出现惩罚,而且业内普遍是观望态度,而作为这些劣迹艺人,也就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在他们的认知里,这种不良示范只会对自己影响一时,这种心理就导致了劣迹艺人时有发现。

总而言之,对劣迹艺人进行必要的职业发展限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业的发展就有了方向,对艺人也有了震慑,从事演艺活动时才会有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