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被定了“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

1、你弟被刑事拘留了,目前应该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在未经法院审理不能确定任何人有罪,所以用涉嫌这个词。

2、被刑事拘留了,一般情况下办案机关应该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能锁定嫌疑人。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要逮捕。然后经过公安部门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一般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法院审理完毕。

3、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辩护,争取最轻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