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错误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是依法重新评审,二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三是提请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