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证的亲属使用范围

法律主观:

献血证的亲属使用范围是: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前述人员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用血费用的报销可以按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