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题物质待遇能体现人才价值该怎么辩
我认为辩论主要有三方面的争论:名词之争、逻辑之争和动词之争。正反双方对物质待遇和人才价值的概念认同基本统一,主要把战场拉到了能不能的逻辑和动词体现的涵义上来。
正方立论较为严谨。能是指物质待遇可以作为人才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且要在同一层面上才有意义。即物质待遇可以体现人才价值,无论体现人才的哪一方面的价值都能称之为一种体现。而现实中,同一领域、同一行业、同一水平上,较为普遍的表现了人才价值和物质待遇的线型关系,而极个别现象不在讨论之列。
反方也不示弱。他们先把人才价值剖开为物质、精神两个方面,然后论证“如果说部分的体现就算能体现的话,那么部分的不体现就是不能体现了”他们的初衷我很清楚:人才价值是一个整体,物质待遇只能体现这个整体的部分要素;整体不等于部分;所以,能体现人才价值部分要素的物质待遇不能体现作为整体的人才价值。看似机关算尽,实则逻辑错误,最后反方一直用这个逻辑利器作为攻击点,反误了卿卿性命。
反方一直把着眼点落在能不能的逻辑上,而忽略了体现这个动词的特殊性。为了达成他们不能整体体现的目的,他们搬出了人才的物质价值、人才的精神价值词汇,甚至一开始就轻易的承认了物质待遇能体现人才的劳动价值。实际上呢?人才价值既不是哲学上的价值(可以分为物质、精神),也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价值(劳动价值等概念),它归根结底是人的价值!
窃以为反方应该把人才价值立足到人的生命意义和人才价值创造的不可物量性上。这样物质待遇就不是不能整体体现人才价值了,连部分也体现不了,因为人才价值就是生命的意义和无限的创造!
另外,当正方被问到没办法用物质待遇衡量诸如爱因斯坦、袁隆平等人才价值时,正方也没办法了,只是谈这时候有一种精神。其实,正方可以做这样的处理:天才不在讨论之列……
这场辩论,反方立论欠推敲,直至自由辩论时吃了大亏;正方语言待提高,个别辩手严谨有余,激情不足。辩论要给对方留有余地,不要指望在概念和逻辑上不辨自明;也不能概念、逻辑不向对方扩展,自己独守空门,毕竟逻辑点、逻辑线、逻辑面丰厚些没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