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城镇学校区域时速多少
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规定最高时速为30公里;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情况下,如果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规定最高时速为50公里。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扩展资料
在路上行驶,严格按照规定行车,别超速。超速罚款和扣分标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的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1000元的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