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款发放流程
法院执行款发放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找到案子的执行法官,领取执行款发放审批表,法官检查后并在上面签字;
2、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签字后,执行单据交还给执行法官;
3、法院执行款发放完成。
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或者依职权查询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会对保全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之后制作执行分配方案送达申请执行人。
在申请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无异议后,法院会将执行款划入申请执行人确认的银行账户中,一般两周左右的时间可以到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