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家暴可以提起离婚吗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规定,遭受家庭暴力,属于法定诉讼离婚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当事人在遭受到家庭暴力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夫妻二人离婚。法院判决二人离婚的标准是:夫妻二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因此,法院审查家暴事实、明确夫妻二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之后,一般会判处二人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