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补助咨询哪个部门
农村危房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的改建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改建。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
危房的鉴定标准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结构老化的程度; 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危险的发展趋势。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六条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