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离婚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是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泉州市丰泽区CBD核心区宝洲路与云鹿路交叉口,毗邻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 泉安律师立足海西,幅射全国,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泉安律师以理论精深、经验丰富、德才兼备而颇负赞誉,执业律师均毕业于著名学府的法学院校,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紧密的团队合作,泉安律师在各个领域均能够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形成了服务层次高、服务领域新、服务质量优的特点。 泉安律师成立之初,即按照国际同行先进执业模式,注重事务所内部管理,强化律师业务规范化及专业化建设。随着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业务量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社会关系方面,初步构筑了与律师业务相关的社会关系框架,与各级政法部门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