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子捕杀狗獾当众剥皮宰杀,男子这一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河北一男子捕杀狗獾当众剥皮宰杀,该男子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一、河北一男子捕杀狗獾当众剥皮宰杀
河北石家庄平山以村庄,一位大爷提着一只毛绒绒的小动物就在自家门口宰杀,路过的村民都好奇过来围观。对于什么动物大家都没有在意,其中一人发现大爷手里提着的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狗獾。知情人偷偷报警,石家庄森林警察大队得知后立刻联合派出所展开侦查工作,当天就把大爷唐某抓获。唐某称这只狗还是自己做的捕兽夹抓来的,当时的他很兴奋当众宰杀剥皮,把肉冷藏,剥下的皮当算用来做衣裳,准备到晚上将狗獾煮了。
二、非法捕杀保护动物
狗獾是鼬科、它们吃老鼠、田鼠、地鼠、昆虫等,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在2000年8月1日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唐某不仅非法捕猎,还当众宰杀剥皮,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和《中华人民***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来看,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他的行为将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唐某的行为实属残忍恶劣,自从疫情开始,关于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环境,拒绝野味等的宣传标语是铺满大街,网络上电视上社区里等都时刻提醒大众禁止捕杀野味,禁止食用野味,可总有人以身试法,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