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人可以办边境通行证吗

边防证对于嫌犯、正在被处理的或服刑人员等不予办理,有犯罪记录的一般也会给予办理,但是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不宜办理的情况不会办理。

边防证是一种特殊的证件,用于证明持有人在边防地区工作、生活的身份和合法性。如果您有前科记录,是否可以申请边防证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判断。一般情况下,有前科记录的人员会受到一定限制喔。

边防证办理程序:

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张边防证办理的申请表;

2、自己填写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的西藏的哪个地区,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

3、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

4、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边防证;

5、全程需要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其余免。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二)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