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这么早结婚

1. 古代女子怎么结婚那么早

原因:

一、古代人的寿命不像现代人这样长,古代由于生活物质的匮乏和生活环境的恶劣,平均寿命不到50.

二、根据古代 *** 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十几岁就可以出嫁。如春秋时期16可出嫁,宋代有13岁就可以出嫁的。

三、古代女子结婚晚了不但会受到国家惩罚,在道德上也会受到谴责,因为古代重男轻女,女人是负担,不早点嫁出去就是拖累父母,是不孝。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 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2. 为什么古代的人都很早就结婚啊

古代是一个早婚的时代,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婚嫁年龄标准,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便可成婚,但这标准也不是统一的,有些朝代就不一样,例如唐朝初年休养生息,还是按照《礼记》所定标准来执行的,而唐朝中期,降低标准,男十五以上、女十三以上皆听嫁娶。

明代明太祖朱元璋时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而嫁,清朝亦如此。这样看来,古代那么早就可以成婚,那应该不会有什么剩男剩女了吧?其实不然,可以结和必须结是两个概念,如果没有个朝代的软硬兼施的措施,相信中国人口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

先来了解下,关于各朝代为促使人口发展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有哪些?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朝代。越王勾践为了卧薪尝胆,一雪前耻而推行了“十五生聚,十年教训”的政策,男子超过20岁未娶,女子超过十七未嫁,父母是要被治罪的;南北朝时期规定,若是女子达到适婚年龄而未及时出嫁的,不仅是个人,连同家里人都要一起坐牢的,《宋书.周郎传》记载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如此了;汉代孝惠皇帝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未嫁,五算”所谓“五算”就是五倍的人头税,当时人头税120钱为一算,那就相当于600钱,且还不算其他赋税。

当时地方官员的月俸也就几百钱,这对于平民来说,是很大的负担了,真的是嫁了嫁了,怕了怕了,剩不起剩不起(捂脸状);西晋武帝时期,《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就是说,女子到了结婚年龄了,父母还没办法将其嫁出去了,那就由地方长官代替其父母,为其婚配,这可以说很强制了,现在很多人都说,男朋友/女朋友国家有没有包分配,这搁在晋代是可以实现的,但想想,地方官除了平常职务还得管你婚配,任务量还大,也就只能抽签吧,有人说万一分配到国民老公,那多棒!我只能说: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姨妈笑脸),你要知道富二代还需要地方官来担心有没有婚配吗?(姨妈笑脸)没分配到伤残人士,已经是很棒棒的!当然,国家在处理婚配问题上,也有相当浪漫的一面,早在周朝时期,便有为了方便男女相遇相识而举办的“仲春会”,也就是我们现代所说的相亲大会了,这时候即使是一见钟情私奔(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被允许的,因为圣人认为二月是春天能量最旺盛时期,应当遵循世间规律,正所谓“春天来了,又到了万物复苏到季节了。

..”(捂脸状),咳咳,言归正传,其实我们传统到元宵佳节也可以说是国家精心安排的联谊会了,平日女子是不被允许出门自由活动的,可以说是“三步不出闺门'但是元宵节却是被允许出门与男子相会,未婚男女借着赏花灯物色心上人。据统计,在昏暗的环境下,人的颜值会有所提升,这大大就增强了彼此好感,从而牵手成功!有诗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描述的就是这元宵。

另有名的相亲大会便是上巳节了,俗称“三月三”,相传三月三是黄帝的诞辰。先秦时,这日子已成为大规模的民俗活动节日。

白朴的杂剧《墙头马上》第一折写道:“今日乃三月初八日,上巳节令。洛阳王孙士女,倾城玩赏。”

言下之意,平时养在深闺美女都在上巳节这天出门了,可以尽情猎艳了!这一天,深居闺阁的俏佳人和年轻小伙子都会出门踏青,选一个有河流的地方,嬉戏游玩赏花。杜甫那句“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更将其摇曳绮丽之风情烘至高处。

这时候,男子们会分坐在上游河曲的两旁,放置酒杯,酒杯顺着河流而下,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得把这酒杯拿起来,若是女子有意,便喝了被杯酒,两人互相钟情,就该干嘛干嘛去呗(害羞状),这就是“曲水流觞”了。当然不是说俩人看对眼了,就直接牵手回家了,通常这时候,一般是让身边的朋友先上去帮忙介绍下自己,说这妹子看上你了!这时候选对僚机就是很重要了,若对方回应,也有相同意愿,那就互留住址,回家告诉妈妈,我相中谁谁谁了,然后父母就很开心了,终于不用被罚了,赶紧按照三书六礼,该娶的娶该嫁的嫁,happy ending!综上所述,以上这些软硬兼施的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解决了单身问题,在古代冷兵器时代,农耕时代,人力就是一切,国家为人口稳定的增长率,也是操碎了心了。

3. 古代女子怎么结婚那么早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

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

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

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

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

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

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

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

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

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

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

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

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

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

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

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

"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

4. 古人体质到底如何,结婚那么早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早结婚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就是帮手;要是像现在30岁才结婚,一方面完不成生育六七个孩子的任务,一方面很多人在孩子未成年就会死亡,孩子便成孤儿了。并且早育对晚育更有利于优生(使得大多数孩子都在母亲黄金生育年龄出生)。

在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模式下,男子20岁、女子17岁已经接近人生中物质再生产能力的鼎盛时期,具备养家糊口的能力,而这个时候生殖能力也接近最佳,无论从物质再生产还是人口再生产角度,这个年龄结婚都是比较理想的。

由于古代夭折率高,瘟疫、战乱常使得人口剧减,早生、多生就显得极为重要。那么,女子十来岁出嫁便成家常便饭了。

众所周知,古代素来有多子多福的观念,因此,早婚早育对维持中华民族人口的数量非常重要(很多古代与中华民族势均力敌的民族都消失了)。

这一点,我们从历史资料和电视电影剧本中可以看到。

举一些例子来说:孝庄嫁给皇太极的时候,孝庄13岁,皇太极34岁;康熙的母亲佟佳氏生康熙的时候13岁;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嫁给唐太宗时1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