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关于继承权的解释
保险法中关于继承权的解释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保险法第几条规定继承权大于债券保险法中没有关于继承权大于债券的规定,唯一与继承有关的是下列的法文。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遗产继承法中关于继承权怎么规定的?怎么样做对方的继承权才能被取消呢?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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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权问题《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关于土地继承权
你母亲有一半所有权,另一半是你母亲和子女***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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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继承法中遗弃被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一,关于继承权:
当事人只要没有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的之一的,就有法定继承权: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来源:三亚律师网页连结二,关于遗弃被继承人的认定:
1,遗弃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没有劳动能力和独立生活来源及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的义务,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2,虐待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经常进行肉体摧残或精神折磨;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3,认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以继承人所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考虑;
4,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其是否构成犯罪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都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5,但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的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遗嘱或遗赠进行继承;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原则进行继承。
《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于继承权,继承人,顺位继承人继承的顺序是这样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父亲放弃继承的话,看你爷爷有没有其他的子女,有没有配偶,热油锅都没有的话,看你爷爷有没有兄弟姐妹。孙子孙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只有代位继承权,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话。
继承法中对孙子女有无继承权利问题有何解释(继承法)中对孙子女的继承有两种,一种是老人通过合法遗嘱直接把遗产给孙子女。一种是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简单点给你解释,就是老人的子女先于老人去世,老人再去世后继承开始时有去世子女的子女(也就是孙子女)来继承应继承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