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算团伙黑恶势力
法律分析:3个人以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1、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 第六条 关于对恶势力团伙的认定和处理。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有的最终发展成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因此,及时严惩恶势力团伙犯罪,是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防止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更大社会危害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