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经济生活知识经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政府,企业,个人的角度说明如何构建"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针对目前依然严峻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思路
要以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为主线,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抓好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生产、市场销售多个环节把关,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规范、市场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部门综合监管的管理模式,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和建设同步,近期与长期结合的工作思路,立足当前,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大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预期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建成食品安全的监控、检测、流通、信息、监督及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体系,完成食品的生产基地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平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需求,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监管的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食品市场、儿童食品市场。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重点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一)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强化三项整治,一是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以检查“瘦肉精”生产使用窝点为突破口,对“瘦肉精”检出率过高的地区实施重点整治。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督导。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特别是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使用监管力度要加大,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5.抓好阶段性检查和工作效果评价。对重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进行综合监督和阶段性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品种整治效果进行评价。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许可证。严格按标准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生产企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退出市场。
3.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要加强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肉品质量要明显提高,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4.对各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新闻媒体披露的案件,领导批示查办的案件,健康危害大的案件,群众关注度大的事件要及时查处。
5.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加工厂要吊销相关证照,令其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