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之一
法律分析:对,司法建议是人民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解决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案件,对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司法建议有以下7个特征:
①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因发现问题而提出的意见②建议内容与案件有联系,但不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处理的范围③需要请求有关单位协助解决④不具有裁判强制力,属于建议性文书。
⑤它的对象可以是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是案外人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⑥它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也可以在裁判后提出。
⑦它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
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它是人民法院实现审判职能的一项措施或方式,也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手段,而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
第二,司法建议属于建议性质,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存在执行问题。
第三,司法建议并非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在审理案件时,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有提出司法建议的必要就提,没有必要一案一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