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公司风险谁承担
代理记账公司风险会计承担,会计主体责任,不因委托代理行为而转移,财务公司应在授权委托范围内开展代理,承担相应代理责任。在明确主体责任与代理责任基础上,当发生错账时,应全面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
明确相关责任如下:
1、由于委托人提供虚假、错误、不完整的会计凭证及会计信息,造成的会计处理错误,委托人应负全责;
2、由于财务公司业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方法等技术问题产生的错账,应由财务公司负全责,但此行为对第三者产生损失时,委托方的主体责任不免除,应承担连带责任;
3、委托人授意财务公司做假账、提供虚假信息的,双方均有责任,并且委托人应负主责;
4、财务公司超出委托代理权限,给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财务公司应负全责,但给第三方造成损失,委托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