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网约车新政
邯郸市网约车新政实施,设立网约车经营服务许可,并规定车辆须取得运输证、强制责任险等证件。司机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培训,车辆需安装视频监控和导航等装置。
邯郸市网约车新政的主要内容为设立网约车经营服务许可制度,要求所有网约车经营者必须在邯郸市交通局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此外,新政还对网约车车辆具体规定,要求车辆须取得运输证、安装GPS定位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导航装置等。针对网约车从业人员,新政也作出明确要求。司机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强制责任险等证件,还需要通过邯郸市在线乘客服务平台获得网约车司机资格证,并参加网约车安全培训。同时,对于网约车司机的背景、道德品质等也作出了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车辆未按规定配备车载视频监控、导航等设备、未按要求安装所需的标识或未按规定实施实名登记等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经营行为。
邯郸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许可制度如何申请?网约车从业人员须准备相关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运输证、强制责任险等。同时,需要通过邯郸市在线乘客服务平台获得网约车司机资格证,并参加新政策下的网约车安全培训。申请时需提供个人及车辆信息,并缴纳一定费用,完成审核后方可获得许可证。
邯郸市网约车新政旨在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并保障乘客和车辆安全。网约车从业人员需要符合相关方面要求,才能取得网约车经营服务许可证,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此外,还需配合各项安全监管要求,确保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