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请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满12 个月(含)以上。
(二)考取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可以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
考取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
(三)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 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四条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