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与国籍有什么区别?
永久居民与国籍的区别在于:
1、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2、永久居民是指拥有该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即是个人拥有容许永久居留于该国的权利,出入该国不需要再办理签证,但是并不享有公民权,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享有的权利有所不同。
3、拥有该国国籍的人一定是该国的永久居民,但是,该国的永久居民不一定拥有该国国籍。
4、虽然,国籍与永久居留权是可以同时兼得的,申请永久居留权并不需要放弃本国国籍,而且,理论上,你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永久居留权,但是,除非本国与该国的法律都允许本国的公民持有双国籍,否则,若要获得该国国籍就必须先放弃本国国籍。
5、根据中国《国籍法》,不承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6、我们常说的绿卡只是美国永居颁发的永久居民的身份证,但是永久居民的身份证并非一定是绿卡,比如,加拿大颁发的是枫叶卡,日本的是樱花卡,又有些国家或者是在永久居民的护照上贴有居留签证。
扩展资料
并非所有国家设有永久居留权,以下为设有的国家或地区:
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
加拿大;智利;中国(包括台湾香港澳门 );
丹麦;德国;以色列;
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
荷兰;新加坡;西班牙;
瑞典;瑞士;英国;
美国;法国;俄罗斯;
乌克兰。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