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述TRIMS协议的意义和中国相应的外资法改革。

答案:TRAMS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规范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国际性协议,因而在国际投资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将投资问题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体制,并以多边协议的形式将国民待遇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引入国际投资领域,对于国际投资法的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实施会有力促进世界贸易的扩展和逐步自由化,并在便利跨国投资以确保自由竞争的同时,促进全球经济,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随着中国加入WTO,该协议也将会对我国适用,但我国现行外资立法存在着某些与TRIMS不一致的地方,应加以改革。综观我国外资立法,不难发现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没有统一的外资法;二是立法层次及机构多;三是采取内外资分别立法的双轨制模式;四是依据不同的企业形态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五是外资待遇标准上实行的是优惠多同时限制也多的差别待遇标准。按照TRIMS的有关规则审查我国现行的外资立法,仍存在很多明显的不协调之处,具体表现为:

第一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对外资一般是给予公平合理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导致实践中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给予外资以超国民待遇,二是在某些方面对外资又实行有所歧视的次国民待遇。第二对外资有一定程度的数量限制,包括替代进口的要求、外汇限制和出口限制。第三是法律的透明度,长期以来我国在行政体制上存在行政规章不公开,行政决定不解释和行政执法没有标准的现象,近年来有提高但仍需加强,目前法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建议我国应将投资与贸易结合起来,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注意维护本国的经济主权,充分利用WTO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及优惠措施的规定,对外资法分期分步骤进行深层次改革,具体措施包括规范立法权限,统一内外资立法模式,在外资法中确立国民待遇原则,进行统一外资法的编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