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烊千玺人格权纠纷案二审将开庭,该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易烊千玺与中山市彩意制衣有限公司、郑州市伟仕商贸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民事二审将于2021年11月4日开庭,案号(2021)粤20民终8335号,经办法院为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据相关案件执行裁定书,易烊千玺曾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对中山市彩意制衣有限公司、郑州市伟仕商贸有限公司价值1605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予以准许。
该案件的一审易烊千玺、中山市彩意制衣有限公司(下称“彩意公司”)、郑州市伟仕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伟仕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公开。该裁定书显示,因被申请人(彩意公司、伟仕公司)侵犯人格权,申请人易烊千玺于2021年2月20日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对两位被申请人160.5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防止被申请人因转移财产导致生效判决难以履行,对申请人的申请予以准许,对被申请人进行价值160.5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该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2021年1月27日,易烊千玺工作室就曾就此事公布了一份“律师声明”。在该声明中,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表示,彩意公司在某次品牌发布现场,在显著位置擅用了易烊千玺的肖像和签名。
而伟仕公司作为销售主体,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大量销售彩意公司生产的涉嫌侵权商品,并且在经营场所外使用数张含有易烊千玺肖像姓名的大幅海报作广告宣传,甚至在某市市中心的商场外墙设置以易烊千玺肖像为主体内容的巨幅广告牌。
彩意公司、伟仕公司的行为涉嫌严重侵犯易烊千玺的肖像权、姓名权。本律师事务所经多次正告相关涉案主体后,发现涉嫌侵权行为至今仍未完全停止。针对该涉嫌严重侵权事件,本律师事务所已完成取证并将涉嫌侵权主体诉至法院。
对此,易烊千玺的粉丝纷纷表示,“支持维权”、“无良商家必须追究”、“大概是被pua太久了,这告的我居然觉得有一丝丝帅”。
“彩意公司”和“伟仕公司”天眼查App显示,彩意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德强,经营范围包括加工、销售:服装、针织服装。两位?自然人股东陈德强与林颖懿分别持股90%、10%。2018年4月,该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内裤被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凤分局没收违法所得130元,罚款770元。
在彩意公司在外,陈德强还在其它10家公司任职,其中8家仍在业或存续,注册资本在50万元到3.58亿元不等,涉及领域包括投资管理、服饰、医疗设备、物业管理等。
伟仕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行士伟,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针纺织品、建筑材料、钢材等。两位自然人股东行士伟与卢艳芬分别持股51%、49%。
截至目前,行士伟在尚为存续状态的4家公司任职,这4家公司注册资本在10万元到5000万元不等,涉及领域包括商贸、生物科技等。实际上,除了这两家公司,在上述声明中,还有一家名为绽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绽妍公司”)也被指存在擅用易烊千玺肖像姓名进行欺诈性宣传的涉嫌违法情况。